LOGO1.png

大连贝壳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

大连贝壳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

为丰富馆藏文物,完善藏品体系,规范藏品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博物馆条例》《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大连贝壳博物馆藏品征集在馆务会的统一领导下,由藏品征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阿
第二条   藏品征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报批手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文物藏品征集是指博物馆根据自身定位及发展需要,主动采取有偿方式取得藏品。
二、藏品征集程序

第四条 征集、捐赠意向

由本馆藏品保管研究部、陈列宣教部及办公室具体负责,认真对待有意向捐赠的捐赠者,确定征集品的种类类和数量;收集捐赠材料,以备报请征集、捐赠评审委员会审核。

第五条 学术确认

为确保征集、捐赠文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收藏标准,拟征集、捐赠文物需经本馆征集、捐赠评审委员会集体评估。

第六条 正式入藏

本馆藏品保管部门具体洽谈有关征集、捐赠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双方意愿提出具体方案,接收捐赠并按照本馆相关规定对征集品、捐赠品进行编号、登记、入库等工作。

第七条 颁发证书

由馆领导签字为征集品所有者或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

三、特殊情况
第八条   在征集过程中,如遇确有必要征集且价格合理的藏品,因时间紧急无法履行正常报批手续的,征集小组负责人须向馆务会汇报,经馆务会批准后,直接委托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文物藏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征集文物进行鉴定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建议进行征集。
第九条   对于款项支付和藏品入藏等工作按正常情况履行报批和交接手续。
第十条   在征集过程中发现实物与原来提供的资料不符,应立即暂停征集工作,报告馆务会审议处理。
第十一条   征集过程中遇到其他未预料到的情况,均应根据重要程度及时向馆务会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四、征集资料的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调查和征集藏品所产生的所有资料,均应分门别类予以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对征集到的藏品及其原所有者的资料建立详细的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均应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   藏品征集项目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对征集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保管人存档管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已经成都博物馆学术委员审议,并于2020年11月23日经馆务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连贝壳博物馆。

ABUIABACGAAgs47RrgYopdXB6gIwoAY4OA

友情链接:大连国际旅行社‍     合作伙伴:大连天诚国际旅行社

客服电话:0411-84801470                       票务电话:0411-82856742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D区2号  邮箱:dlsm.ok@163.com

1-恢复的_41.jpg


二维码1_副本_副本_副本.jpg